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1〕18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落实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坚持全方位培养用好人才,强化制造业高素质人才支撑,配套完善人才链,做好全市制造业人才培训工作。经研究,市制造业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造业人才培训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立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汇聚优质资源,发挥联动优势,秉持合作共赢的原则,将在汽车、电子信息、先进材料、装备制造、数字化工程、工业设计、软件信息服务、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绿色低碳、工艺美术、专精特新等方向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一批合作单位,持续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为推进制造强市建设贡献力量。
二、征集范围
在重庆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
三、征集条件
(一)组织能力较强。申报单位须具有较强的培训组织实施和宣传推广能力,熟悉制造业相关行业市场情况,具备一定的合作资源。
(二)培训经验丰富。申报单位须具有一定的制造业领域人才培训经验,拥有承担培训的师资资源、服务团队、课程体系等。
(三)企业资质完善。申报单位须具有合法业务资质,存续经营时间不少于2年,无违法失信记录和重大经营风险。
四、征集程序
(一)自主申请。鼓励符合征集条件的单位自行申报。
(二)综合遴选。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同时结合实地考察、培训经验、综合实力等情况,择优确定合作单位。
(三)结果公布。中心与入选单位明确合作机制后,签署合作协议,发布制造业人才培训合作单位目录。
五、实施保障
(一)明确工作机制。明确各合作单位的具体联络人员,做好日常联络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二)联合实施项目。坚持项目化、市场化导向,深入对接企业、人才需求,把握市场机遇,协同开展培训项目,更好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开展考核评价。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实行退出程序,中心将定期更新合作单位目录。
六、工作要求
(一)材料申报。符合征集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重庆市制造业人才培训合作单位申报书》,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统一作为申报资料。
(二)材料报送。申报单位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3年6月25日前邮寄至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1号(中昂世纪环岛)5楼519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84466390@qq.com)。
七、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陈正东;联系电话:023-60332626;13618236685。